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房屋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我处拟对全校房屋出租出借情况进行清查。
请贵单位对当前正在向校外单位或个人出租出借的房屋进行自查并填写《房屋出租出借清查表》(附件2),于5月31日17:00前将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出租出借协议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交至科研楼B座0911室(电子版发至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公邮zichanchu@ruc.edu.cn)。
若无上述情况的单位,请提交书面文字说明(加盖公章)至我处。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完成信息填报工作。
联系电话:62515233
附件:
1、 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房屋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 房屋出租出借清查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