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国资办)职能

日期:2018-09-26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资办”)作为国资委的日常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和监督全校事业资产和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三)负责国资委日常事务;

(四)组织督促学校各类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推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建设和完善;

(五)开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置换、资产评估、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划转等工作;

(六)对学校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如资产处置、使用等报批报备手续;

(八)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学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对企业重大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协调学校所办企业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等工作;

(九)办理学校土地房屋资产的权属登记;

(十)推进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十一)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和上级部门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十二)开展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考核等相关工作。